沈阳、大连市作为试点城市,到2020年租赁住房供应规模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中的占比将达到10%以上。
2020年租赁住房供应占比将达到10%以上
辽宁将鼓励用中小学闲置校舍建公办幼儿园
未来五年全省城镇每年新增就业41万人以上
辽宁将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沈阳、大连将先行试点,到2020年租赁住房供应规模将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中占10%以上;未来五年,辽宁将每年新增城镇就业41万人以上,健全辽宁特色劳动者“终身培训”体制;面对学龄前儿童“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辽宁将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鼓励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举办公办幼儿园。12月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辽宁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省住建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就住房、教育、就业、保障等关系社会民生的热点问题进行了介绍。
沈阳将试点“租购并举”
2020年租赁房供应占比将超10%
据省住建厅数据统计,2012年-2016年,五年来,辽宁通过棚改、公租房、租赁补贴等多种形式,为100万户困难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辽宁商品房销售面积26337万平方米,销售额14779亿元。
省住建厅表示,今后辽宁将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出发点,以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沈阳、大连市作为试点城市,到2020年租赁住房供应规模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中的占比将达到10%以上。
鼓励利用闲置中小学校舍办幼儿园
据省教育厅统计,目前,辽宁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3.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全省58.3%的幼儿园达到星级标准,其中五星级381所。以流入地和公办学校为主,24.2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了义务教育。
下一步,为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辽宁将组织市县根据城镇化发展趋势、适龄儿童的数量、分布和流动变化等因素,编制幼儿园布局规划,保障儿童就近入园。鼓励充分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和其他公共资源改建、举办幼儿园;扶持有条件的中小学设立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和合作办园;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城镇小区建设要按规定和需要配套建设幼儿园,优先举办公办园。
推行劳动者“终身培训”
2013年以来,辽宁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69.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下,每年帮助50余万失业人员再就业,建成创业孵化基地329个,累计扶持创业带头人8万人,带动就业50.3万人,累计对不裁员少裁员的2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5.9亿元。
为化解辽宁就业结构性矛盾,省人社厅将健全辽宁特色劳动者终身培训体系,围绕企业职工、毕业生、农民工等城乡劳动力、创业者和专业技术人员五大重点群体求职需求、从业特点和创业阶段,有针对性精准量身提供职业培训服务,每年培训劳动者19.1万人,新增15万名技能劳动者、4万名高技能人才、9万名专业技术人才。
此外,还将为新录用人员和新转岗职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1-2年的新型学徒制培训,每年培训一线职工6万人。未来五年,每年城镇新增就业41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60岁以上未参保的贫困人员
将纳入城乡养老金发放范围
据统计,截至目前,辽宁五项社会保险参保比五年前增加了380万人次,且各项社保待遇及时足额支付。与2012年相比,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提高697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30元,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210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保险比例分别提高10和5个百分点,失业保险待遇提高298元。2012年-2016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14645元,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长8246元,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增长430元。
省人社厅表示,下一步,辽宁将年满60周岁以上未参保的贫困人员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范围。对贫困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并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此外,还将降低贫困人员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至一般居民的50%,提高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20个百分点至70%报销,且不设封顶线。
来源:东北新闻网辽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