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二季度,共有10221家星级饭店通过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包括一星级80家、二星级1915家、三星级4977家、四星级2425家、五星级824家。
2017年第二季度,国家旅游局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中有11607家星级饭店,完成填报的为11240家,填报率为96.84%。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0个填报率超过90%,其中浙江、山东、四川、河南等14个省份的填报率达到100%。其中河南进步最大,从去年同期的不足80%(全国第30名)提高到100%。
50个重点旅游城市:45个填报率超过90%,其中上海、广州、杭州等37个城市的填报率达到100%,拉萨的填报率不足60%。
一、总体情况
2017年第二季度,共有10221家星级饭店通过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包括一星级80家、二星级1915家、三星级4977家、四星级2425家、五星级824家。
全国10221家星级饭店第二季度的营业收入合计502.16亿元,其中餐饮收入为232.7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6.34%;客房收入为238.4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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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星级饭店第二季度平均房价为333.5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为56.19%,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187.40元/间夜,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33099.27元/间。
从第二季度各地区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33.50元/间夜的有8个省份,位居全国前6位的为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海南和浙江,其中上海最高为725.91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6.19%的有13个省份,位居前6位的为上海、北京、湖南、浙江、江苏和湖北,其中上海最高为70.41%;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7.40元/间夜的有8个省份,位居前6位的为上海、北京、天津、广东、海南和浙江,其中上海最高为511.12元/间夜;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3099.27元/间的有8个省份,位居前6位的为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和天津,其中上海最高为88590.30元/间。
二、各省份分星级情况
一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4.15元/间夜的有11个省份,其中北京(10家)的平均房价在270元/间夜以上;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2.63%的有8个省份,其中湖北(4家)、湖南(2家)和安徽(1家)的平均出租率超过70%。
二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9.03元/间夜的有12个省份,其中上海(22家)、北京(132家)、天津(7家)和广东(69家)的平均房价均高于20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1.73%的有16个省份,其中上海(22家)的平均出租率超过70%。
三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4.55元/间夜的有10个省份,其中北京(192家)和上海(66家)的平均房价超过了30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2.72%的有12个省份,其中上海(66家)、湖南(218家)和江苏(252家)的平均出租率超过60%。
四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27.68元/间夜的有5个省份,其中上海(68家)和北京(125家)的平均房价超过50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8.28%的有15个省份,其中上海(68家)、兵团(6家)和北京(125家)的平均出租率超过65%。
五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16.63元/间夜的有4个省份,其中上海(69家)的平均房价超过100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1.32%的有9个省份,其中上海(69家)的平均出租率超过70%。
三、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情况
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共有3883家饭店通过第二季度数据审核,占全国总数的37.99%。
从第二季度各城市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33.50元/间夜的有24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北京、三亚、深圳、广州、南京、厦门、杭州、拉萨、武汉;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6.19%的有33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南京、上海、福州、杭州、深圳、三亚、济南、长沙、北京、武汉;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7.40元/间夜的有22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三亚、北京、深圳、广州、南京、杭州、厦门、福州、武汉;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3099.27元/间的有25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南京、温州、北京、无锡、广州、杭州、福州、苏州、济南。
四、比较分析
(一)分星级比较
(二)各省份与上年同期比较
平均房价:有19个省份上升,河南增幅最大,为31.85%;其余13个省份下降,其中青海降幅最大,为22.08%。平均出租率:有24个省份上升,海南增幅最大,为16.77%;其余8个省份下降,河南降幅最大,为18.84%。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22个省份增长,湖北增幅最大,为16.10%;其余10个省份下降,青海降幅最大,为21.71%;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19个省份增长,河南增幅最大,为15.24%;其余13个省份下降,宁夏降幅最大,为45.56%。
(三)50个重点旅游城市与上年同期比较
平均房价: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拉萨、大连、张家界、桂林、呼和浩特、武汉、青岛、郑州、深圳、合肥,其中拉萨增幅最大,为35.11%;降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西宁、海口、沈阳、三亚、丽江、银川、福州、乌鲁木齐、昆明、宜昌,其中西宁降幅最大,为17.02%。平均出租率: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秦皇岛、海口、三亚、杭州、桂林、合肥、温州、南昌、成都、天津,其中秦皇岛增幅最大,为25.50%;降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丽江、昆明、拉萨、西宁、南宁、大连、洛阳、西安、银川、上海,其中丽江降幅最大,为18.85%。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桂林、秦皇岛、杭州、青岛、武汉、拉萨、合肥、呼和浩特、南京、天津,其中桂林增幅最大,为24.24%;降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丽江、西宁、昆明、沈阳、银川、南宁、洛阳、太原、福州、哈尔滨,其中丽江降幅最大,为25.61%。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拉萨、南京、桂林、郑州、武汉、秦皇岛、张家界、青岛、黄山、合肥,其中拉萨增幅最大,为44.77%;降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丽江、银川、宜昌、西宁、西安、沈阳、呼和浩特、哈尔滨、珠海、南宁,其中丽江降幅最大,为32.73%。
来源:国家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