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连续3年都提到要发展乡村民宿,但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可谓直指“痛点”。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城乡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民宿等旅游经营。
这是中央又一次明确释放发展民宿的利好政策,此前中央相关政策文件曾多次提出鼓励发展民宿。各地民宿近年来也获得长足发展,尤其是资源较好的地区,民宿成了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然而,长期以来,民宿的规范化管理一直是个难题,尤其是在消防、特种行业监管等方面,很多民宿达不到国家相关要求,无法纳入规范化监管。民宿业亟待突破瓶颈,拥抱发展机遇。
一号文件直指“痛点”
2018年伊始,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其中明确提到:“对利用闲置农房发展民宿、养老等项目,研究出台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办法。”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3年都提到要发展乡村民宿,但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可谓直指“痛点”。
2017年8月,《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发布,浙江省旅游局调研员吴健芬参与了该标准的制定。她说,民宿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兴业态,与乡村旅游相生相伴、互相促进,对于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收、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出台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办法,有利于民宿产业的规范、长远、健康发展。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教授章艺持续关注民宿业发展,并参与了上述民宿标准的试评工作。她认为,针对民宿发展瓶颈问题,国家对相关部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将有利于破解长期存在的民宿合法性难题,促进民宿合法经营、规范发展。
北京飞越者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的部分业务涉及民宿业态,该公司CEO黄金生说,现在的民宿行业、露营地行业,严格意义上来说,无论从建筑形式、经营业态,还是经营形式上,更多的是在“打擦边球”,严格按照现有的特种行业规定来看,大多数民宿都不符合规定。民宿经营者也想规范化发展,但因民宿的建筑、分布区域等特性,确实也很难达到行业准入标准。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顶层设计,为民宿规范发展指明了方向。
中国旅游研究院副研究员杨宏浩说,民宿规范化管理首先要解决消防安全检查问题,消防安全过不了关,营业执照都无法办理。按照一号文件,如果能解决或者针对民宿消防专门出台一些便利政策的话,对于民宿发展将是非常好的促进政策。
据了解,2017年3月,《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出台。此前,由于国家没有针对民宿的专门消防技术标准,各地都是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消防审批。但民宿大多由村民自建住宅改造而成,受楼梯数量、楼梯宽度等限制,基本无法通过消防审批、取得特种行业许可。
各地积极创新实践
近年来,在国家积极鼓励民宿发展的大背景下,各地民宿发展可谓如火如荼、百花齐放,各地对民宿业监管也作了很多有益尝试。尤其是浙江,率先出台了《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极大提升了当地民宿规范化发展程度,为民宿业腾飞插上了“翅膀”。
吴健芬亲身经历了浙江民宿规范化发展历史,她介绍,2016年,浙江省公安厅制订出台了《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解决了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准入门槛过高的问题,为合法经营提供了解决路径。同时,浙江还再造审批流程,简化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程序。由于浙江民宿分布广,有海岛、山区、古镇、乡村等多样形态,因此暂行规定还明确“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放宽民宿规模界定标准,但应相应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这为政策留下了弹性空间。截至目前,全省1.4万多家民宿(农家乐)中,70%以上已依法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这从政策上破解了民宿合法经营难题。
黄金生评价说,对于包括民宿在内的非标住宿业态来说,安全问题不解决会给消费者带来巨大的隐患,浙江省在民宿领域走在全国的前列,而浙江省相关部门正是看到了行业弊端,所以积极出台行业的消防和安全管理规范。虽然还不够完备,但至少已经让民宿经营者有章可循,有利于新鲜事物成长。如此一来,这个行业才能吸引更多人投资,才能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氛围。
实际上,不仅在浙江,其他地方也在民宿规范化发展方面作了很多创新实践。
早在2015年4月,《深圳市大鹏新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实施,对民宿发展采取“社区自治”监管模式,要求民宿设立之初,需要征得居民委员会和股份合作公司的同意,由股份合作公司与民宿经营者签订民宿经营责任协议,股份合作公司同时出具同意民宿经营证明文件。
2017年4月,安徽省黄山市公安局、住建委、旅游委联合印发了《民宿业(农家乐)治安消防服务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公安机关对民宿业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属地管理,规范经营”的原则,指导、服务、监督经营场所落实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17年5月,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厦门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从民宿的范围、民宿的条件、民宿的申办方面进行了系统规范,在民宿申办方面,民宿管理坚持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区政府应确定一个工作部门或综合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民宿管理相关工作。
杨宏浩认为,民宿发展虽然迅速,但监管确实是个问题。他通过调研发现,由于民宿形式多样,有的确实在消防等方面做得不到位,所以当地政府部门对民宿监管采取谨慎态度。同时,有的地方也采取了一些灵活方式解决消防等问题。当前,各地对民宿监管的创新实践具有积极意义,如果能从法规层面进一步完善,对民宿发展非常有意义。
业界建言共推发展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民宿发展也引起了相关代表、委员的关注。全国工商联提交了《关于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建议》提案,该提案指出,民宿发展首先存在合法经营问题。目前市场上大多数民宿长期处于灰色地带,没有营业执照、消防许可、特种行业许可、卫生许可等住宿业必备的证照。民宿属于非标住宿,不像星级酒店那样可以按标准去衡量和监管,存在管理混乱、卫生不佳等相应问题。提案建议,出台国家层面的明确规定,对民宿进行法律界定。同时,建议由相关部门牵头,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台独立的监管标准,协力解决民宿合法、有序经营的问题。可考虑从民宿的实际经营出发,以独立的监管方式、监管标准对民宿进行规范。
吴健芬建议,一方面是要加强立法立规,健全完善民宿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如国务院去年公开征求意见的《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已经将民宿、农家乐纳入旅馆业范畴,并明确消防许可不再纳入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的前置。另一方面是要加强部门协作,合力引导民宿产业有序健康发展。如浙江省在国家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浙江省《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的地方标准。同时,浙江省农办、旅游局、公安厅等省级部门建立了常态协作互动机制,同调研同指导同会商同定策。
黄金生建议,从长远看,民宿行业还应该从全国的层面出台更多行业标准,如经营环境、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多部门联手,先有标准,后严格管理。标准有了,政策法规完善了,这个行业才能真正迎来机遇。
杨宏浩建议,如果民宿要有大发展,除了消防,还有环保、卫生及其他安全问题也要规范化,未来国家还需要针对民宿出台一套专门的规范。
来源:中国旅游报 作者:李志刚